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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型车?中国汽车分类标准(一)

时间:2011-09-27 11:57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作者:admin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汽车分类的两个新国标GB/T3730.1-2001GB/T15089-2001已于200173日对外发布,200231日正式实施,代替了GB/T3730.1-1988GB/T15089-1994GB/T15089-2001主要用于型式认证,是型式认证各技术法规适用范围的依据;GB/T3730.1-2001是通用性分类,适用于一般概念、统计、牌照、保险、政府政策和管理的依据。

新颁布的两个新国标在按用途划分的基础上,建立了乘用车和商用车概念,尤其是在轿车的划分上改革较大,解决了管理和分类的矛盾,是和国际接轨的标准。在我国加入WTO之际颁布实施新分类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代替GB/T3730.1-1988

 

    1 范围

    本标准对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类型给出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为在道路上运行而设计的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

    2 术语和定义

2.1 汽车MOTOR VEHICLE

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

――载运人员和/或货物;

――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

――特殊用途。

本术语还包括:

a)与电力线相联的车辆,如无轨电车;

b)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的三轮车辆。

2.1.1 乘用车 PASSENGER CAR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牵引一辆挂车。

 

注:乘用车也可俗称轿车。

2.1.1.1   普通乘用车saloon (sedan)

车身:封闭式,侧窗中柱有或无。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后座椅可折叠或移动,以形成装载空间。

车门:2个或4个侧门,可有一后开启门。

2.1.1.2   活顶乘用车convertible saloon

车身:具有固定侧围框架的可开启式车身。

车顶(顶盖):车顶为硬顶或软顶,至少有两个位置:1.封闭;2.开启或拆除。可开启式车身可以通过使用一个或数个硬顶部件和/或合拢软顶将开启的车身关闭。

座位:4个或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

车门:2个或4个侧门

车窗:4个或4个以上侧窗。

2.1.1.3   高级乘用车pullman saloon(pullman sedan)(executive limousine)  

车身:封闭式。前后座之间可以设有隔板。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后排座椅前可安装折叠式座椅。

车门:4个或6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

车窗:6个或6个以上侧窗。

2.1.1.4   小型乘用车coupe

车身:封闭式,通常后部空间较小。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2个或2个以上的座位,至少一排。

车门:2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

车窗:2个或2个以上侧窗。

2.1.1.5   敞篷车convertible(open tourer)(roadster)(spider)

车身:可开启式。

车顶(顶盖):车顶可为软顶或硬顶,至少有两个位置:第一个位置遮覆车身;第二个位置车顶卷收或可拆除。

座位:2个或2个以上的座位,至少一排。

车门:2个或4个侧门。

车窗:2个或2个以上侧窗。

2.1.1.6   舱背乘用车 hatchback

车身:封闭式,侧窗中柱可有可无。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后座椅可折叠或可移动,以形成一个装载空间。

车门:2个或4个侧门,车身后部有一仓门。

2.1.1.7   旅行车station wagon

车身:封闭式。车尾外形按可提供较大的内部空间。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座椅的一排或多排可拆除,或装有向前翻倒的座椅靠背,以提供装载平台。

车门:2个或4个侧门,并有一后开启门。

车窗:4个或4个以侧窗。

2.1.1.8   多用途乘用车 multipurpose passenger car

上述2.1.1.1-2.1.1.7车辆以外的,只有单一车室载运乘客及其行李或物品的乘用车。但是,如果这种车辆同时具有下列两个条件,则不属于乘用车:

1 除驾驶员以外的座位数不超过6个;

只要车辆具有可使用的座椅安装点,就应算"座位"存在。

2 p-(M+N×68)> N×68式中:p-最大设计总质量。

M整车整备质量与1位驾驶员之和。N除驾驶员以外的座位数。

2.1.1.9   短头乘用车forward control passenger car

一种乘用车,它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后,并且方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内。

2.1.1.10  越野乘用车off-road passenger car

在其设计上所有车轮同时驱动 (包括一个驱动轴可以脱开的车辆),或其几何特性(接近角、离去角、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技术特性(驱动轴数、差速锁止机构或其它型式机构)和它的性能)爬坡度)允许在非道路上行驶的一种乘用车。

2.1.1.11  专用乘用车special purpose passenger car

运载乘员或物品并完成特定功能的乘用车,它具备完成特定功能所需的特殊车身和/或装备。 例如:旅居车、防弹车、救护车、殡仪车等。

2.1.1.11.1    旅居车 motor caravan

旅居车是一种至少具有下列生活设施结构的乘用车。

-座椅和桌子;

-睡具,可由座椅转换而来;

-炊事设施;

-储藏设施。

2.1.1.11.2防弹车armoured passenger car

用于保护所运送的乘员和/或物品并符合装甲防弹要求的乘用车。

2.1.1.11.3救护车ambulance

用于运送病人或伤员并为此目的配有专用设备的乘用车。

2.1.1.11.4殡仪车 hearse

用于运送死者并为此目的而配有专用设备的乘用车。

注:定义中的车窗指一个玻璃窗口,它可由一块或几块玻璃组成(例如通风窗为车窗的一个组成部分)。

 

212 商用车辆 COMMERCIAL VEHICLE

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2.1.2.1   客车 BUS

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 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2.1.2.1.1 小型客车minibus

用于载运乘客,除驾驶员座位外,座位数不超过16座的客车。

2.1.2.1.2 城市客车city-bus

一种为城市内运输而设计和装备的客车。这种车辆设有座椅及站立乘客的位置,并有足够的空间供频繁停站时乘客上下车走动用。

2.1.2.1.3 长途客车interurban coach

一种为城间运输而设计和装备的客车。这种车辆没有专供乘客站立的位置,但在其通道内可载运短途站立的乘客。

2.1.2.1.4 旅游客车touring coach

一种为旅游而设计和装备的客车。这种车辆的布置要确保乘客的舒适性,不载运站立的乘客。

2.1.2.1.5 铰接客车articulated bus

一种由两节刚性车厢铰接组成的客车。在这种车辆上,两节车厢是相通的,乘客可通过铰接部分在两节车厢之间自由走动。这种车辆可以按2.1.2.1.2-2.1.2.1.4进行装备。两节刚性车厢永久联结,只有在工厂车间使用专用的设施才能将其拆开。

2.1.2.1.6 无轨电车trolley bus

一种经架线由电力驱动的客车。这种电车可指定用作多种用途,并按2.1.2.1.22.1.2.1.32.1.2.1.5进行装备。

2.1.2.1.7 越野客车off-road bus

在其设计上所有车轮同时驱动(包括一个驱动轴可以脱开的车辆)或其几何特性(接近角、离去角、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技术特性(驱动轴数、差速锁止机构或其它型式机构)和它的性能(爬坡度)允许在非道路上行驶的一种车辆。

2.1.2.1.8 专用客车special bus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只适用于需经特殊布置安排后才能载运人员的车辆。

2.1.2.2   半挂牵引车SEMI-TRAILER TOWING VEHICLE

装备有特殊装置用于牵引半挂车的商用车辆。

2.1.2.3   货车GOODS VEHICLE

一种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它能否牵引一挂车均可。

2.1.2.3.1 普通货车general purpose goods vehicle

一种在敞开(平板式)或封闭(厢式)载货空间内载运货物的货车。

2.1.2.3.2 多用途货车 multipurpose goods vehicle 

在其设计和结构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但在驾驶员座椅后带有固定或折叠式座椅,可运载3个以上的乘客的货车。

2.1.2.3.3 全挂牵引车 trailer towing vehicle

一种牵引牵引杆式挂车的货车。 它本身可在附属的载运平台上运载货物。

2.1.2.3.4 越野货车off-road goods vehicle

在其设计上所有车轮同时驱动(包括一个驱动轴可以脱开的车辆)或其几何特性(接近角、离去角 、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技术特性(驱动轴数、差速锁止机构或其它型式的机构)和它的性能(爬坡度)允许在坏路上行驶的一种车辆。

2.1.2.3.5 专用作业车special goods vehicle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特殊工作的货车。例如:消防车、救险车、垃圾车、应急车、街道请洗车、扫雪车、清洁车等。

2.1.2.3.6 专用货车specialized goods vehicle 

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特殊物品的货车。例如:罐式车、乘用车运输车、集装箱运输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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