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网 转载】为了强化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管理,确保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各项动态监控数据及时记录和处理。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4年第5号,以下简称部5号令)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运发[2014]117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8月26日,抚顺市运管处货运科召集全市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卫星定位系统运营商工作会议。会上,奚延明科长对各位运营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安装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卫星定位装置工作表示感谢,鼓励大家再接再厉按时完成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工作。同时表示,为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近期抚顺市运管处将组织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运营商的动态监控场所、人员、监控记录等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违规情况,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招标要求对运营商进行处罚。
截止目前,从全国监控平台相关数据显示,全市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安装已达4561台。今后,抚顺市运管处将进一步加强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卫星定位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对车载终端安装及接入系统平台情况的审核;通过行政和技术手段把好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新增及年审卫星定位系统应用关,为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