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11 00:20来源:长江时评作者:梦喧龙
【重型车网 转载】不超载不赚钱,超载又得从路政执法人员眼皮下经过,持续多年的“猫鼠游戏”之后,大城县的司机和车主终于不堪忍受新的“游戏规则”,愤而向本报投诉执法部门在治超过程中的种种猫腻。不卸载,罚款就放行,还可以办“超载月票”。
车主们不超载不赚钱,超载怕挨罚,于是,各个车主之间互相通风报信,周边数县的路政和交警值班情况了然于心,交警部门为了抓住超载车辆也是百般周折,昼伏夜出,这场“猫捉老鼠”的执法现状,相信在中国大多数地区都存在者这种情况。
但货车司机终于不堪重负,拿出“超载月票”找执法部门评理,可以说,完成了一次成功“逆袭”。
交警部门为何管理超载?因为超载是存在道路上的不稳定因素,其交通安全系数低,治理车辆超载既是为了保护道路,也是为了保护行人的人身安全,而“超载月票”的行为和个别企业“交钱排污”有异曲同工之妙,政府治理是治理的,但治理的结果不是超载现象减少了,而是交通部门的收入提高了。
治理公路乱象,要以法律为基础,交通部门身上的制服是其法律效力的象征,不是部门盈利的手段,我们支持对超载现象严打,但其打击力度绝不是通过“超载月票”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
规范交通部门的行为,需加强超载罚款的流向监管,通常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提高交通部门的积极性,会将罚款中的部分金额返还,但返还的罚款到底用在何处,社会公众却不得而知,这样就使得交通部门的执法目的不是为了整治路况,而是为了“找食”。货车司认识到这个问题之后,也就不会再担心自己的超载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他们心里明白,超载被抓的后果只是“交钱超载”,只要交了罚款,超载也就变得合理合法了。
可见,道路之所以有各种乱象,既是因为个别人员为了一己私利,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也是因为,交通监管部门的不科学执法,在其监管过程中,没有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希望交通部门摆正自身执法心态,别把维护道路安全当成私人出去“找食”,否则,既违背自身职责道德又毁了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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