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网 转载】9月21日,国家对运输车辆超载进行专项检查,依托GB1589-2016的颁布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下发。本轮治超工作有法有据、准备充分,行业从业者有观望的,有违规中招的,各媒体进行密集的关注、报道,有行业人士因为集装箱现状而对管理部门吐槽漫骂的,行业协会对政策条例向主管部门行文反馈建议,主管部门从善如流、虽未发文但及时电话说明。国家、全民对超载如此关注,那么,我国车辆运输超载产生的背景是什么?为何要治理超载现象?
什么运输车辆“双超”?
运输车辆双超即车辆超限超载,实际上国家两个部门从两个角度对运输车辆超出标准及要求的定义。
超限的定义,来源于国家标准委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每种车辆国家都规定了外廊尺寸、轴核标准,如果超出了这个标准,就叫超限。
超载的定义
来源于公安部门,在核发运输车辆行驶证时,每台车都有个核载量及最大车货总重要求,超出这个标准就叫超载。
在GB1589-2016发布之前,两个部门对超限超载的标准执行不一致,六轴车装载55吨在交通部门不算超限,但在公安部门核查时就算超载。GB1589-2016发布后,统一了双超的标准,统一按各种车型的车货总重来确定是否超标。
为什么要治理“双超”?
超限,主要从车辆外廓尺寸来说,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标准;超载,主要从车辆载重来说,超出了国家规定的装载重量。运输车辆双超,无论是车辆尺寸还是装载量超标,都有可能带来许多的危害和风险。
1对道路的损害
特别是超载,核载30吨的车装了100吨,对各种道路的损害极大,往往是国家花巨资修建的公路,短短时间里就残破不堪;特别体现在早些年煤炭大省,拉煤车超载过多,压坏了许多公路。因为,无论是高速、国道、省县道等,在设计时都有一定的负荷标准,超出了一倍以上的负荷标准,路哪能不坏?
2对运输车辆的损害
对执行运输的车来说,超载对车辆硬件:轮胎、大梁、车厢等损害特别厉害,严重超载,比如对轮胎,原来四个月换一次轮胎,现在一个月换几次轮胎;同时也加速的车辆报废和缩短了车辆使用寿命,让车辆带病带伤行驶,风险更大。
3对驾驶员和道路安全的危害
超载超限的车,驾驶员在驾驶时,不能像车厂设定的标准一样及时刹车、控制车辆, 一旦出现意外,造成驾乘人员及周边车辆、建筑、人员的伤害,极大地危及公共安全,影响、损失巨大。尤其是国家治超常态下,双超车驾驶员如过街“老鼠”,难有平静心态,急躁、心神不宁,更易发生事故。
4严重破坏运输市场正常竞争营商环境
运输市场一个普遍的现象是:车价十余年未上涨,但成本上涨了数倍;这个问题,很多人归结于个体车主或运输从业者价格恶性竞争,而价格恶性竞争的“底气”来源于不断挑战装载极限。应该说,这是我国运输市场价格恶性竞争的一个原因,因为超载超限,所以,“再低”的价格也可以通过“再超”来消化,这不是良性发展的路子。
所以,通过以上大致的分析,双超有这么多的问题,于“民”(司机)于国(国家道路、社会安全)于企(不良物流营商环境)都不利,故而,国家治理双超,势在必行,且势必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