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网 转载】为进一步规范呼和浩特市辖区运行的清障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准确掌握车辆及驾驶人相关信息,便于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抢险时统一调配,防止上述车辆从事非法活动,且有利于交管部门开辟绿色生命通道工作,即日起,对清障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实行登记备案。
清障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于4月30日之前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通管理科519政秘股进行登记备案。登记时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交强险副本、上岗证。
对于逾期不登记备案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