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4 08:20来源:沈阳日报作者:孙明鑫
【重型车网 转载】根据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执行第四阶段质量标准车用柴油价格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零时起,辽宁第四阶段质量标准(以下简称“国四”)车用柴油执行新的价格,即“国四”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在“国三”标准销售价格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370元,合每升0.32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国家规定品质比率相应调整,普通柴油价格参照国三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执行。
记者从中石油了解到,1日零时起,中石油在沈阳地区的加油站上调各个品种车用柴油的零售价:
品种 原零售价 上调后价格
0号车用柴油 5.33元/升 5.65元/升
+10号车用柴油 5.12元/升 5.42元/升
+5号车用柴油 5.23元/升 5.54元/升
-20号车用柴油 5.92元/升 6.27元/升
-35号车用柴油 6.13元/升 6.50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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