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19 09:20来源:新华网安徽频道作者:赵纪彬
【重型车网 转载】为加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连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制定具体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人员的管控,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研究提出“十个一律”举措,部署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合理调整勤务安排,9月1日前全体交警一律暂停休假,高速公路交警一律实行一级勤务,全省高速公路省际收费道口一律实行24小时道口定点勤务,并一律与邻省公安交警部门实行联合勤务。对进入我省境内的营运客车,一律做到“六必查”,凡营运客车超员的,一律就地卸客转运。凌晨2时至5时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发现仍在继续行驶的,一律依法处罚后引导至就近的服务区强制停车休息。对高速公路过境固定班线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违法信息告知和交通安全提醒,8月15日后,尚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一律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酒后、无证驾驶等行为,一律从严处罚,减少路面动态安全隐患。
各地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进行一次“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对逾期未检审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对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车辆及驾驶人、对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督促落实整改。对客货车驾驶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提示驾驶人依法从事运输,遵章守法驾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和办法,采取“异地用警”、“异地互查”等措施,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全省高速公路收费道口按照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类型设立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安排警力强化巡逻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