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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货车出售超载月票不能只是拍砖

时间:2013-08-14 09:25来源:东北新闻网作者:朱永华

  【重型车网 转载】汽车货物运输靠超载赚钱早已不是新闻,交通执法部门依罚执法行执法经济之实在某些地方也已是公开的秘密,但能够做到像河北永年、邯郸两县这样推出“超载月票”的治超执法,把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当成公司化来经营委实罕见,行为的荒唐与违法自不必说,但透过这种执法经济的表现,却让我们看到执法部门的某种无奈和执法理念上的严重偏移。

  实际上,车辆普遍性的超载仅靠交通执法部门一家的严罚是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的,无论是河北这两县还是其他地方交通执法部门,都是心知肚明,在道路收费名目繁多,汽车运输市场竞争激烈且有些乱的情况下,汽车货物运输如果按车辆核定装载,几乎没有利润甚至亏本,再加上各地对治超执法力度的不同,运输户要实现基本的运输利润就必须要超载,而交通执法部门除了对这种超载现象进行处罚之外,没有任何权力来保证不超载车辆的运输效益,而所能做的就是对本地运输车辆“手下留情”,两县联手推出的这项对内不对外的“超载月票”,之所以能够得到运输户的“理解”,是因为这种行为尽管违法,还是能让当地汽车运输户享有更多的“实惠”,否则按规定超载吨位处罚,对于执法部门而言,只是稍有些麻烦而已,受损更大的还是这些运输户,在现实情况下,两县的行为既是无奈,也具有一定的“人性化”。

  无论是治超处罚,还是围绕道路交通的一切法律法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任何违法违章处罚都只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治理超载,严禁非法改装、加高等都是为了保证交通安全,但是,不少地方执法部门长久以来显然有些本末倒置,把罚款作为执法目的,似乎交通违法可以用钱来交换,河北这两县不仅把执法权力“公司化”,在收过罚款之后,不对超载车辆进行任何卸载分运处理,任其继续超载上路,这种执法理念的偏移,不仅存在于河北这两县,在其他地方日常超载治理处罚中更是常见,他的危害在于一方面不能实现保障交通安全执法的目的,一方面无疑又是在纵容甚至鼓励超载,作为执法部门,执法理念偏移的危害,不但会造成多重乱象,更会形成恶性循环。

  对河北两县的“超载月票”,不能止于批评和谴责,更不能就事论事纠正了事,否则,对于当地的违法超载运输户,只能是祸不是福,还是应该找准问题的根源,笔者以为,当地政府首先应当想方设法保障守法运输户能够有相应的运输利润收益,减少和清理附加在这些运沙车辆上不合理、不合法的各种收费,也可以从超载罚款中提取相应资金给与运沙车辆一定补贴,让“羊毛出在羊身上”,另外,交通执法部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摒弃执法经济思维;当然,要解决普遍存在的汽车运输超载问题,仅靠一个地方,某一个部门的努力显然收效甚微,仍需要从国家层面上进行“综合治理”。

  总之,我们不能只对河北两县“超载月票”的做法进行“拍砖”,汽车运输的“刚性”成本降不下来,运价上不去,按核定吨位装载运输车辆出现普遍性的“零收益”或亏损,超载只能是运输户赚取合理利润的唯一选择,从这方面来说,当地执法部门推出“超载月票”,不但没法诟病,甚至还可以称之为“惠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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