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01 07:04来源:新文化报作者:刘长宇 王子蛟
【重型车网 转载】8月29日5时45分,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长吉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李强和民警李茂军在珲乌高速公路长春东收费站执勤时,发现有两辆危险品运输车在禁行时间进入高速公路。
民警立即驾车追赶,在距离收费站500米处将两车拦下。经查两车均为辽H牌照的半挂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王某、井某明知高速公路夜间禁行,却领卡强行驶入高速公路。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告知,并分别对两名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并且进行教育,到可通行时间后放行。
为防止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夜间通行引发疲劳驾驶导致事故,我省高速公路规定,每天18时至次日6时,禁止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18时前驶入高速公路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可以继续行驶,但在零时前须驶离高速公路或到服务区停放。零时前未驶离高速公路的,由路面巡逻民警采取“前方引导”等办法引入就近服务区,并要求驾驶人“落地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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